一是关于由谁来补偿的问题,从受益的角度来说,主要是北京、天津等北方的几个省市,如果说由他们来补偿的话,而南水北调又属于国家的工程;如果让他们几个省市来补偿,他们可能不太愿意,如果让国家来补偿,可能其他的地方不太愿意,这就有一定的冲突。这就需要进一步来研究:到底由谁来补偿的问题。二是关于补偿标准的问题,这个报告里写得很详细,是不是应该把与保护水源生态关系不太密切的补偿取掉,以免造成不太好的影响。